對於多數外匯交易者來說,吸引他們進入外匯市場的因素之一就是交易槓桿。槓桿越大,交易者的資金利用率越高。
在市場行情有利的情況下,槓桿幫助交易者獲得更高的利潤,當然也可能給交易者帶來加倍的損失。
對於多數外匯交易者來說,外匯交易槓桿無疑是吸引他們進入外匯市場的因素之一。
因為槓桿倍數越大,交易者需要付出的資金就越少,而在市場行情有利的情況下,交易者就會因為槓桿而獲得更高的利潤。當然,高槓桿在帶來高利潤的同時,也可能為交易者帶來加倍的損失。然而隨著全球外匯市場監管的日益規範,各國對外匯保證金交易的監管也越發嚴格。
其中,多數國家的監管機構都會選擇加強對交易槓桿的限制。
自2015年開始,為了更好地規範外匯市場,降低交易者風險,陸續有監管機構開始限制外匯交易槓桿,這其中就包括英國FCA、日本FSA、賽普勒斯CySEC、以色列ISA以及俄羅斯央行。全球各大監管機構對於外匯交易槓桿的限制
美國CFTC
美國屬於較早就對外匯保證金交易實行低槓桿的國家。
自2010年通過《多德弗蘭克法案》後,美國美國商品期貨委員會(CFTC)便規定了美國本土經紀商可以提供給交易者的槓桿倍數限制,其中主要貨幣的槓桿倍數最大為50倍,次要貨幣的槓桿倍數最大則為20倍。
賽普勒斯CySEC
為了整改賽普勒斯外匯市場,2016年11月11日,CySEC頒布了一系列重磅監管新規,其中外匯交易槓桿比例被限制至50:1。
英國FC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