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期險也可以有特色及變化
( 2007/11/02 11:59 李雪雯 )
定期壽險除了平準型之外,其實還有適合房貸族購買的「減額型定期壽險」,以及每年或每月發放保險金的「家用保障型定期壽險」。
在科技業擔任經理的建平,最近可以說是雙喜臨門,一是新買了房子,另一方面則是家中添子。但是,隨著這兩件好事而來的肩上負擔,自然也變額更加沉重。
有保險概念的建平,想透過保險來分擔一下加重的風險,因此他找來了保險顧問幫他進行規劃。由於建平擔心自己身後,太太領了一大筆保險金,可能會因為投資失利而賠光,所以保險顧問幫他規劃了「家用保障型」,以及「減額型」的定期壽險兩種保單。
家用保障型定期壽險說穿了,它就是一種「將原先一次提領的保險金,分年或按月給付」的一種保單。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受益人在一此領取保險金之後,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而一次花光所有的金額,最後享受不到保險原有的保障。
而這種保單的名稱,多半是用「安家保障」、「家用保障」或「家庭收入保障」等。至於給付期間,通常不論是主約或是附約,都只是在符合身故或全殘條件時,開始每年或每月給付所謂的「家用保障保險金」。
目前市售的這類保單中,還有不同的變化。有的是以「附約」的形式出現;有的則加入了「增額」的機制,也就是讓理賠金能夠隨著市場物價上漲的水準而提高;有的則是加入了「保證期間」的設計
一般來說,家用保障型定期壽險,不論是主約或附約,都是以投保金額當做日後給付基礎。舉例來說,投保10萬元就表示,當被保險人身故之後,保險公司每年會理賠10萬元的身故保險金給指定的受益人。少數保單則是根據投保金額一定比例(如投保金額的10%),做為每年或每月的理賠基礎。
當然,有的保險公司會將「按年給付」的保單,改成「按月給付」,那就更符合「彌補家庭收入中斷」的實際狀況。而更有保單為了讓受益人的生活費用,能跟得上物價上漲的幅度,將保單設計成「保額每年依3%單利增值」的模式。
 
通常,這種保單的繳費期間就等同於保障截止的時間,只不過,實際上每一張契約會有不一樣的規定。舉例來說,要保人為自己(自己就是被保險人)投保20年期的保單,假設在第五年時不幸身故,那麼受益人就可以從第五年開始,每年或每月領取固定金額的家用保障保險金,直到保單契約期滿(第二十年)為止。
但是,有的保單則是提供一個「保證(領取)期間」,也就是說,當被保險人發生事故的時間很晚,使得受益人領取家用保障保險金的次數,低於契約所訂的一定數字時,保險公司還是會給付一定的保證期間。
儘管這樣的設計,可以讓保險受益人分批領取,不致於一次花光所有的保險理賠金,但是,購買這類保單的代價卻不便宜。同樣以30歲男性為例,假在投保不久後即身故,受益人可以連續領取20年的家用保障保險金。
值得注意的是,這種保單的年繳總保費,大約比單純不分紅平準型定期壽險保單,要便宜許多(請見表二)。但實務上,家用保障型定期壽險保單受益人所領的保險金總額,會隨著契約期間的逐漸屆滿而遞減,兩者間的保費差距並沒有如此之大。再加上兩種保單的設計概念是相當不同,所以,保戶應該以「自身需求」,做為購買保單的最高指導原則。
至於購屋之後的房貸壓力,使得家庭主要收入來源者肩上的負擔加重,因此當購屋者向銀行申辦貸款時,銀行都會建議申貸戶購買較為便宜的「定期壽險」保單,以免家庭主要收入來源因為疾病或意外身故或全殘,完全無法繼續繳交房屋貸款時,保險金可以讓家中其他成員,不會因為繳不出貸款而無家可歸。
這樣的立意雖好,但事實上,由於房屋貸款的金額是「越還越少」。因此,最適合房貸戶的保單,應該是「減額型定期壽險」,而不是一般「(保額)平準型定期壽險」。
目前幾乎各家壽險公司,都有推出這種適用房貸戶所購買的定期壽險,只是它的名稱卻不見得是以「減額(型)定期壽險」出現,而是會以「X巢」、「居易」等名字,來突顯出這類保單的功能及特色。
一般來說,各壽險公司所推出的減額型定期壽險,為了配合一般民眾向銀行申請房貸的還款年限,保障期間通常是以51015202530年為主,但是更有壽險業者推出從7年到30年間,任何一個保障年期的保單。
但是,不管保障期間是多少年,保費都只是按照男性與女性的不同,而採取「躉繳」的方式。對有需求的保戶來說,可以根據房貸金額與貸款時間,來決定保費的多寡。
30歲男性為例,假設向銀行貸款500萬元,貸款期間是20年,那麼他一次就要繳交141500元左右的保費;假如是女性,年繳保費則可以省下一半以上。
不過,由於這種保單就是為了保障一家之主(家庭主要收入來源者),因為身故或全殘,而無法繼續繳交保費。所以,為了達到保障的目的,儘管女性的每萬元躉繳保費,要保同年齡的男性要便宜許多,保戶也最好不要輕易更換被保險人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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